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富顺县精神病医院 安溪病区设施改造工程项目采购公告

来源: 作者: 发布日期:2021-07-16 访问次数:10768

一、项目内容:

富顺县精神病医院安溪病区设施改造工程

二、采购项目控制价及参数要求

(一)控制价:本项目控制价76262.00元,大写:柒万陆仟贰佰陆拾贰元整。

(二)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1。

三、商务要求

1.工期:双方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(特殊不可抗力事件除外,如:洪灾)

2.施工地点:富顺县精神病医院安溪病区。

3.付款方式: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%,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97%,余下3%在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。

4.质保期:12个月。

5.验收方式:工程改造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医院组织验收。

四、供应商须知

1.采购及中标方式:询价采购,以总价低价中标。

2.履约保证金:成交金额的5%。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、汇票、本票或者金融机构、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。

3.参与竞争单位基本条件:符合《政府采购法》二十二条之规定资格条件,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。

4.询价方式:医院网站发布询价采购公告,参与竞争单位2021年7月22日14:30之前将报价资料密封后邮寄(收货时间不得超过截止时间)或投送至富顺县精神病医院后勤保障科办公室。

5.邮寄或投送报价资料如下:

1)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盖章;

2)经年审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(三证合一复印件);

3)承诺函(详见附件2);

4)一次性报价,包工包料,总价包干。报价单盖鲜章(详见附件3)。

6.比价时间:2021年7月22日14:30

7.比价地点:富顺县精神病医院永年院区会议室。

8.供应商资质不能转让。

9.成交结果将在富顺县精神病医院网站进行公示,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。

邮寄地址:四川省富顺县永年镇永彭路39号

邮政编码:643203

联系人:陈老师   联系电话:0813-7576540

附件:

1.工程量清单/uploadfile/file/20210716/20210716165421_18484.xls

2.承诺函/uploadfile/file/20210716/20210716165837_43262.doc

3.报价单/uploadfile/file/20210716/20210716165853_44310.doc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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